常卫东律师网

changweidong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粗心大意丢挎包,拾者贪心险违法——知名律师为您讲解侵占罪

2014-01-28 10:37:54 来源:


粗心大意丢挎包,拾者贪心险违法——知名律师为您讲解侵占罪

常卫东律师(全国优秀民刑商事领域专家律师)

粗心大意丢挎包,拾者贪心险违法——知名律师常卫东为您讲解侵占罪

临近新春佳节,被誉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、周期性最长的人类大迁徙“春运”在此时又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。在近期播放的法制栏目中,报道了有关春运安全的专题节目。其中,有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件。某女士在经过安检器材时,将手提挎包失误落在了安检传输带上。另一位通行者,在接受安检时发现并拾得该挎包,但并未及时递交至值班民警处。失主报案后经查看监控视频录像发现拾得挎包的线索,经民警排查找到该拾得挎包的人,该人员配合交回了挎包。办案民警指出,春运火车站类人群密集的场所客流量大,人多混杂,应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,同时,还特别指出,若拾得丢失物品拒不返还的,可能涉嫌侵占。在此,我们来了解一下何为侵占?所谓侵占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,这里的遗忘物不等同于遗弃物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【侵占罪】规定: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在上述事件中,拾得者曾有过瞬间占为己有的贪念,但最终没有拒不归还拾得物。若以占为己有为目的,拒不归还的,则有可能涉嫌违法。

“心足则物常有余,心贪则物常不足”,贪求则争起,切莫因一时贪念,后悔莫及。

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

常卫东律师

联系方式:13601074357

Emaillawyerchang@188.com

大家都在看

助女贩毒吞苦果——知名律师常卫

常卫东律师(全国优秀民刑商事领域专家律师) 助女贩毒吞苦果——知名律师常卫东讲解贩卖毒品犯罪案例 “良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